職災二保法,職災強制險

職災二保法,職災強制險
行政院拍板定案,
111年5月1日施行!
(對我們而言,被保險人越多,我們越有商機,而且,這法的職災保險,我簡稱為「職災」強制險!

未來職災保險的爭議 凱翔
有二種
1,確認職災
2,找到雇主!!!
至於要合法避免高額罰款,已經沒有了!
因為只有符合36條,才有職災保險各項給付,不符合36條,就變成得加保,沒加保,只有類似原本職災勞工保護法的各種津貼跟補助。

此法最大進步
1,代位給付保險
2,退保後,職業病死亡,也有給!(原本勞保20-1只給失能)
大家撐過疫情,平安健康,迎接新商機,「職災」強制險的到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