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修復式司法」,屏檢舉辦經驗分享座談會…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念紘/屏東報導

本署為強化並精進同仁修復式司法之相關專業知能,由主任檢察官陳建州力邀臺中地方檢察署主任檢察官洪淑姿,於民國110年10月19日下午2時許,至本署講授「修復式司法運作模式與經驗分享」課程,期藉由「他山之石」以提升本署修復式司法業務執行之效能。本次經驗分享暨座談會係由本署檢察長張介欽親自主持,會中亦邀集屏東律師公會理事長林朋助等律師參與,與會人員則包含本署主任檢察官、檢察官、檢察事務官、觀護人、書記官、行政科室等同仁。


張檢察長於座談會致詞時表示,修復式司法是柔性司法的具體展現,最關鍵的是如何協助雙方願意踏出第一步進入對話,而修復促進者在穿梭過程中應重視被害人或其家屬的情緒宣洩及保護個人隱私,避免二度傷害,經過撫慰與療癒過程,使被害人不再害怕;使犯罪行為加害人誠心道歉並且真正了解到其行為對被害人所造成的傷害與苦難,進而避免再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