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0年全國運動會屏東勇奪16金11銀22銅 全國第7名獲頒「監察院院長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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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代表隊在110年全國運動會成績大放異彩,長達6天的賽事中,拿下16金11銀22銅,共49面獎牌,排名全國第7名,獲頒「監察院院長獎」之殊榮,縣長潘孟安11日於屏東市水月囍樓餐廳,為得獎的績優選手及教練舉行頒獎典禮,將頒給22項共計188位獲獎人員,總獎金高達新臺幣1,439萬元,創下本縣最高獎金紀錄,以鼓勵選手及教練在全國體育賽事中為屏東縣爭光。

「金牌是留給努力的人」,縣長潘孟安表示,此次屏東接連創造歷史佳績,特別感謝績優選手、教練以及各單項委員會的付出,也感謝參賽選手及隊職員在比賽時,充分展現平時努力訓練的成果,期望所有的教練選手擁抱夢想,為日後的比賽繼續再創卓越成績,讓屏東體育榮耀再現,再度重返體育大縣之光耀,讓屏東的菁英選手們能夠在家鄉的土地上再現風華。

屏東縣體育發展中心表示,為重振屏東「體育大縣」美名,縣府自105年起,積極發展三級五區政策,培育屏東運動人才,目前有78名約聘僱及專任教練,讓選手訓練無斷層,並積極改善縣內多項體育設施,提升整體體育環境與實力。同時設立體育發展基金專戶,媒合社會資源挹注體育發展基金,提供選手營養費、移地訓練費及參賽等費用,109學年度起,全中運前3名奪牌選手還可按月領獎補助金,成為6都以外唯一有此留才措施的縣市。

今年頒發6項連霸金牌的獎金共計新臺幣114萬元,連霸選手有田徑擲鐵餅的郭姵妤、自由車登山車越野賽的蔡雅羽、游泳800公尺自由式李彥妮、拳擊第4次得金的賴主恩及男子沙灘排球組合阮上軒、王進如與男子室內排球團體賽;另外游泳女將李彥妮參加6個項目得2金,為獲頒最多獎金的選手,個人獎金高達新臺幣71萬5,000元、男子排球隊為獲頒最高獎金的團體項目,全隊獲得獎金高達新臺幣263萬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