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不畏車水馬龍跌跌撞撞走回家 全因身後暖警守護

台灣新聞雲 特派記者 黃靖賀/台中報導

中市1名53歲的張姓男子日前騎乘電動自行車出門買晚餐,回家途中在南區五權南路與美村路口不慎連人帶車摔倒,當時於路口執勤的員警即時發現,趕緊上前查看。原來張姓男子因中風行動不便,警方觀察其狀況實在不宜再騎乘電動車返家,在張男的堅持下,員警遂牽著他的電動自行車,亦步亦趨在其身後守護他的安全,陪他返家。

台灣新聞雲 特派記者 黃靖賀/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健康派出所警員鍾易蓉日前17時於南區五權南路與美村路口服勤時,發現有名男子連人帶車摔倒在地,他趕緊上前扶起該名男子,經了解後,得知53歲的張姓男子停等紅燈時腳一時沒支撐好,才會不慎摔倒。員警攙扶其至板凳休息,發現張男因跌倒手腳有小擦傷,然其自認無礙堅持不願就醫,並表示他家就在附近,自己返家即可。張姓男子因為中風行動不便,儘管員警觀察其狀況不適合再騎車,他卻也不願讓警方用巡邏車載他回家。
當時正逢下班尖峰時間,車流較大,警方擔心張男自行返家恐有危險,遂牽著張男的電動自行車,一路在其身後護送,過程中,張男舉步維艱一跛一跛地走著,數度重心不穩差點跌倒,讓員警看了好擔心,將其送返家中,不忘叮囑張男要記得處理傷口後才離去。張男事後也表示,自己實在是因為肚子太餓,不得已才騎車出門覓食,否則他自知行動不便,很少會騎車出門,對於員警熱心積極的協助也不停道謝。

警方呼籲,民眾駕駛交通工具上路前,務必注意自身狀況,若精神不濟或身體不適請避免開車,以防造成交通事故,維護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行車途中如遇身體不適,應啟動危險警告燈,停靠路邊安全處所,並報警協助,以防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