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程世平/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會超數半數議員超過一百四十件小型工程建議案,從去年七月起議會即發文,雖然議員一再催促儘速核定,縣府卻到年底才回文給各議員將「彙整辦理」,導致建議案可能都「胎死腹中」,議長張峻近期接獲多位議員及基層陳情鄉親反映、抱怨,痛指縣府漠視民意,基層鄉親則苦苦等候未果,氣憤痛批縣府「信用破產」。
根據初步統計,花蓮縣議會有過半數以上議員合計一百四十七件約近三千萬議員小型工程建議案,自去年七月份即發文縣府等待核准,期間議員等並不時以電話關心進度,最後縣府竟拖延到去年十二月廿八日,才來文給各議員將彙整辦理,等於被針對的特定議員,他們的基層建設建議案全數胎死腹中,這期間,議員的各服務處只能回覆陳情民眾「縣府核定中」,陳情的社區、居民苦苦等候,等不到進度、等來的竟是一個執行時限已過的結果。
縣府長達五個月的時間拖延擱置,就是要牽制議員,左右選情,更以此當成議員選舉,甚至於議長選舉期間的政治籌碼,把民眾的迫切需求建立在打擊不聽話的議員之上,連民眾需求的基層建設也被當成政治工具操作,縣府以此手段霸凌議會的監督權,卻犧牲無辜小老百姓的權益,這叫人民情何以堪。
花蓮縣議會在去年第十九屆第廿二次臨時會追加預算中,通過六千六百萬的地方建設預算,縣府也允諾將及時投入基礎建設之改善,本想這筆預算將可解決許多人民陳情已久的相關基礎建設,豈料,這筆經議會通過的經費,卻憑空消失不見。儘管議員一再關切催促進度,最後仍然是換回一句「上面沒核定,我們也沒辦法」。
縣府言之鑿鑿的府會和諧,為何縣府小動作不斷,為何縣府對議員的地方建設承諾,可以變成懲罰和控制議員的手段,為何縣府可以輕易的把人民辛苦的納稅錢,作為打擊監督權的政治工具,如此霸道,如此蠻橫,令人匪夷所思。
花蓮各地的許多農路改善、便橋、排水系統、擋土牆、監視器等基礎建設,所需建設經費不高,效益卻是相當顯著,但是非常遺憾花蓮縣政府的執行順序和執行效率失靈,即使已經口頭同意執行,卻已變成了遙遙無期的承諾跳票。
民眾對於縣府把公眾利益當成政治鬥爭工具,紛紛向議員表達抗議。每一場基層建設的改善、地方的需求和災損的修復,都需要勞師動眾地一再場勘並尋求解決之道,無奈縣府卻利用絕對的行政權來霸凌監督權就範,最終被傷害的還是鄉親的權益,此等全然政治性的思維和操弄,絕非人民之福,若不做調整和檢討,最終將失去廣大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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