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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掛牌上路 酒駕開罰不手軟!

[台灣新聞雲]特派記者 黃靖賀/台中報導

別以為喝酒就可以騎「微型電動二輪車」,超過酒測值一樣是酒駕,還會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中市警二分局因應111年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正式上路,特別針對讓人最痛恨的酒駕行為加強取締,第二分局統計微型電動二輪車首兩日共計舉發3件酒後駕車,其中1件拒絕酒測,2件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其中,第二分局文正所警員李旻哲於11月30日19時30分行經北區雙十路與自由路口時,見一名陳姓男子(50年次)因騎乘未懸掛號牌且亦未黏貼懸掛「審驗合格標章」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欲向其宣導相關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才能上路新法時,卻聞到陳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經依規定施以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為0.25MG/L,明顯超出法定標準值,除了當場開罰、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還被警方依法移送;陳男之前就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本以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車就沒事,沒想到一樣是酒駕,喝了3瓶保力達代價不小。

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後簡稱微電車)須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且上路務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駕駛須年滿14歲。若未領牌上路,將處1,200-3,600元罰鍰,並移交保管;若騎乘未經審驗合格微電動車將予以沒入。另法令施行前已經購買之微電車,須在2年之內換牌照,未掛牌最重處3,600元,未投保最重處1,500元。

受訪人:第二分局文正所副所長陳彥霖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係屬於電力發動的「動力交通工具」,只要酒後騎乘微電車上路,酒測值超過0.15MG/L,就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處1,200元至2,400元;拒絕酒測則依同條第三項處4,800元,同樣都必須當場禁止駕駛且車輛移置保管;另外酒測值超過0.25MG/L以上,警方除了開單舉發,亦依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再次提醒大家,別以為酒後騎乘微型電動輪車就不會違反規定,「酒後不上道」才能保障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全民揪團瘋職籃!PLG台新夢想家主場賽事府前廣場熱血直播

[台灣新聞雲]記者 林士豪/台中報導

P.LEAGUE+聯盟例行賽新賽季已經開打,「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開幕週兩日賽事現場均吸引3,000席滿場球迷進場觀賽,線上近6萬6,560的觀賽人次,足見台中職籃運動熱潮。今(6)晚7時夢想家將於台中主場洲際迷你蛋迎戰台北富邦勇士,賽事門票已全數完售,台中市政府運動局特別規劃在台中市政府前廣場舉辦賽事直播活動,歡迎民眾揪團看比賽,一起瘋職籃。

運動局長李昱叡表示,上季台新夢想家於台中打造全新主場,創下主場100%滿座紀錄,更成為聯盟主場勝率最高的球隊,並以第二名之姿晉級季後賽,電視總觀看累積人數達237萬5,000人、線上總觀看人數突破732萬7,000人;今年夢想家斥資擴增一樓空間,季票獲球迷搶購一空,但仍有超過兩百位球迷候補,座位一票難求。台新夢想家目前戰績三勝兩敗,今日對手為這季第二次對戰,賽事精彩可期,運動局特別籌辦直播活動,歡迎市民朋友共襄盛舉。

運動局表示,職業籃球一直是市民關注焦點,台中是全國唯一擁有雙職籃球隊的城市,副市長令狐榮達日前代表市長盧秀燕到洲際迷你蛋主場開球預祝賽事成功,台中地主隊夢想家也在開賽首日滿場3,000名球迷見證下迎接首勝,精彩賽事讓球迷熱血沸騰;而「台中太陽」首次參賽即勇奪聯盟首屆年度亞軍佳績,例行賽單日吸引近5,300位熱血球迷到場力挺,線上直播更突破2.5萬人次觀看,日前也在台體大主場喜迎這季首勝,感謝教練團用心指導及球員們的精彩表現,成功帶動台中職籃運動熱潮。

李局長指出,盧市長上任後台中以「酷運動、酷城市」為目標規劃多項運動政策,職業賽事更是蓬勃發展,日前中華二度勇奪全國總冠軍;雙職籃福爾摩沙台新夢想家、台中太陽締造全國唯一雙雙挺進兩大聯盟季後賽與總冠軍戰的歷史紀錄,顯見台中運動推動成果亮眼。感謝職業運動球團及台中在地企業團體支持,讓台中職業運動持續蓬勃發展,歡迎各界籃球菁英到台中交流球技,深耕在地籃球發展。

運動局說明,這季台新夢想家共有20場例行賽事於台中洲際迷你蛋進行,比賽也同步於P.LEAGUE+官方YouTube頻道( https://reurl.cc/D6EXne )進行網路轉播,歡迎球迷今晚到市府廣場前觀賞直播,一同與台新夢想家捍衛主場,為台中地主隊加油。

微型電動二輪車正式掛牌上路 酒駕開罰不手軟!

[台灣新聞雲]特派記者 黄靖賀/台中報導

別以為喝酒就可以騎「微型電動二輪車」,超過酒測值一樣是酒駕,還會觸犯刑法公共危險罪!中市警二分局因應111年11月30日微型電動二輪車新法正式上路,特別針對讓人最痛恨的酒駕行為加強取締,第二分局統計微型電動二輪車首兩日共計舉發3件酒後駕車,其中1件拒絕酒測,2件以公共危險罪移送偵辦。

其中,第二分局文正所警員李旻哲於11月30日19時30分行經北區雙十路與自由路口時,見一名陳姓男子(50年次)因騎乘未懸掛號牌且亦未黏貼懸掛「審驗合格標章」之微型電動二輪車,欲向其宣導相關微型電動二輪車掛牌才能上路新法時,卻聞到陳男身上散發濃濃酒味,經依規定施以酒精濃度測試,酒測值為0.25MG/L,明顯超出法定標準值,除了當場開罰、禁止駕駛、車輛移置保管,還被警方依法移送;陳男之前就因為酒駕被吊銷駕照,本以為騎乘微型電動二輪車車就沒事,沒想到一樣是酒駕,喝了3瓶保力達代價不小。

111年11月30日起微型電動二輪車(後簡稱微電車)須掛牌、投保強制險才能上路,且上路務必戴安全帽、最高限速25公里、不可載人、不可酒駕、不可擅自改裝、駕駛須年滿14歲。若未領牌上路,將處1,200-3,600元罰鍰,並移交保管;若騎乘未經審驗合格微電動車將予以沒入。另法令施行前已經購買之微電車,須在2年之內換牌照,未掛牌最重處3,600元,未投保最重處1,500元。

第二分局分局長陳家銘呼籲「微型電動二輪車」係屬於電力發動的「動力交通工具」,只要酒後騎乘微電車上路,酒測值超過0.15MG/L,就會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3條第2項規定處1,200元至2,400元;拒絕酒測則依同條第三項處4,800元,同樣都必須當場禁止駕駛且車輛移置保管;另外酒測值超過0.25MG/L以上,警方除了開單舉發,亦依刑法第185之3條規定,依公共危險移送法辦。再次提醒大家,別以為酒後騎乘微型電動輪車就不會違反規定,「酒後不上道」才能保障自己與他人的安全。

男童走失淚眼汪汪 暖警助與家人團圓

[台灣新聞雲]記者 林士豪/台中報導

臺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警員吳東育、賴芊如,於日前下午16時許,在市民廣場擔服踩舞嘉年華活動安維勤務時,發現一名小男童邊走邊哭疑似與家人走散,員警主動上前關心,最終順利協助男童與家人團聚。

警員吳東育、賴芊如當時正在市民廣場周邊步巡,眼尖的吳員發現一名落單的小男童邊走邊哭,擔心男童可能與家人走散了,立即上前關心詢問「弟弟,你叫什麼名字?爸爸媽媽呢?」,只見該名男童不斷搖頭,無法清楚回應警方,吳員先是耐心安撫男童情緒,並自掏腰包買超商零食給男童,並牽著男童在市民廣場周遭來回尋找家人,同時請活動主辦單位協助廣播,果然不久後就順利幫助男童與家人團圓。男童的父親向警方表示,吳小弟弟因活動現場人潮擁擠,不慎與家人走散,發現吳小弟走失時全家人都非常擔心且緊張,本來已經準備前往派出所報案,所幸遇到熱心員警,幫助小孩與家人團聚,全家人懸著的心才終於放下來。

中警第一分局大誠分駐所所長陳年義呼籲,家長應時刻留意孩童動向,外出時務必牽好孩童小手,避免因人潮擁擠而走散,且平時可以訓練孩子迷途時應如何求助,像是熟記家長姓名及電話、保持冷靜,找「對的人」(警察或是店家)求助;家長也能透過情境演練教導孩童,灌輸安全資訊,以維護孩童之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