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劉龍/花蓮報導
花蓮縣警察局配合內政部警政署政策,自5月22日起針對縣內50大容易發生行人事故的路口,執行第2波「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除利用各類管道加強宣導之外,並且嚴格執行取締,首週即展現成果,50處路口均未發生行人交通事故。

花蓮縣警局執行這項專案,首週(5月22日至28日)共計取締重點交通違規174件(其中路口不停讓行人5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5件、人行道違規停車與違規臨時停車161件及取締道路障礙3件),另秉持「宣導與執法並行」原則,期間宣導新聞發布共計12次,利用各類管道宣導共計195次。

警察局長呂世明表示,高發事故路口精緻執法,係路口不停讓行人專案的延伸,在道路工程(路權)及交通執法(警察)等單位共同努力下,首週即樂見成效;未來這項專案將成為常態性執法,持續觀察道路型態及用路人易違規地點,滾動檢討執法及宣導方式;也希望用路人能將「停讓行人」成為習慣,讓花蓮成為行人友善之標竿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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