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充電及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請勿違規占用 違者最高處1,200元罰鍰

電動車充電及身障者專用停車位請勿違規占用 違者最高處1,200元罰鍰
[台灣新聞雲]記者 蕭鴻家/台東報導
為維護停車秩序,保障電動車使用者與身心障礙者之停車權益,臺東縣政府提醒,設有專用標誌之電動汽車充電專用停車位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均應依規定使用,非符合使用資格之車輛不得任意占用,臺東縣府呼籲駕駛人勿貪圖一時方便違規停放,以免受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