刻不容緩 監警聯稽 加強大客車超速取締

[台灣新聞雲]記者謝志明/花蓮報導

有鑑於花蓮縣豐濱鄉台11線發生大客車與自小客車對撞,造成1死5傷重大車禍,大客車超速達34公里為肇事主因之一,花蓮縣警察局今天特別結合監理站,於台11線易肇事區間擴大執行監警聯合稽查勤務,嚴格取締超速等違規行為,以確保大眾運輸的安全。

據悉;花蓮監理站針對台11線永豐段深橋發生大客車與自小客車對撞之交通事故,除將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舉發;並前往大客車所屬公司查核,確認客運公司有無善盡管理責任,若查證確有疏失將依公路法第47條、77條裁罰新臺幣9萬元,並吊扣肇事車牌3個月。

花蓮縣警局上午結合監理站所擴大執行監警聯合稽查勤務,除執行大客車車籍、駕籍資料查核外,另針對車輛安全門、擊破器、胎紋深度等安全設施實施檢查,同時針對超速、酒後駕車等重點交通違規項目加強取締,除此之外;警察局已規劃增加大客車稽查之頻率,以不定時、不定點聯合稽查方式前往本縣各風景遊憩區、轉運(接駁)站等機動攔檢大客車,杜絕少數客運公司駕駛心存僥倖之違規心態。

縣警局長呂世明表示,台11線(花東海岸公路)素有「全台最美省道公路」稱號,因道路寬敞且沿海風景優美,係許多超跑及大型重機車駕駛競技聖地,為防止車輛超速,該局除在23.4K、43.95K等處設置數位式雷達測速照相設備,今年6月底預計在呼庭至牛山段,設置區間測速科技執法設備,以降低台11線駕駛人超速違規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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