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謝志明/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於教師甄試期間頻頻接獲陳情,直指錄取者資格不符,國小教甄藝才科國樂班,簡章限制國樂相關系所畢業,初試之後教甄委員會卻放寬資格,考生認為有「黑箱作業」之嫌,抗議不公;針對此指控縣府教育處強調:整個甄選過程絕對嚴𧫴公平。

楊華美議員陪同陳情人召開記者會;陳情人指出,花蓮縣112學年度國民小學暨幼兒園教師甄試,國樂藝才班國樂專長教師要求需畢業於國樂相關科、系、所(組),錄取考生不符簡章報名資格規定,質疑教甄委員會「黑箱作業」。
陳情人指出:教甄委員會是否早就知道有考生不符簡章報名資格,所以特地擴大解釋資格認定,以替特定考生解套。如果是音樂系都可以來報考,為何不在一開始擬定簡章時,就清楚明訂只要音樂系就可以來報考,而是要等初試考完後才來開會、決定放寬資格;如果初試時就明訂資格,那全國報考國樂藝才班的考生,絕對不只8位。

縣議員楊華美則指出,簡章內容明訂考生資格必須畢業於國樂相關科、系、所(組),如果簡章定義不清楚,需要事後透過會議來解釋,這樣難道不是花蓮縣政府失職?教甄委員會要用這種方式擴大認定報名資格,實在有違常理。
此外,根據「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藝術才能班設立標準」,藝術才能班每班教師員額編制,國民小學每班應置教師至少二人,每班至少一人應具備所任教班別之藝術專長合格教師資格。就算教甄委員會要擴大解釋音樂系是國樂相關科系,但也不能違反中央法規的規定,該教師必須具有國樂專長。

針對此事件;花蓮縣政府教育處表示:教師聯合甄選作業,絕對以公平、公正、公開且嚴謹的態度辦理,自甄選簡章訂定、初複試資格、錄取名單至點榜皆由112學年度國民中小學教師聯合甄選委員會審訂,此類國考之重要考試,過程皆依相關法規辦理。

為確保甄選制度的公平性,各報考生參加初試後,立即召開縣甄選委員會提案討論,檢視考生資格,決議考生均符合國樂「相關」科、系、所(組),爰具備相關報考資格,以維護應試考生權益;教育處接獲民眾陳情提案,立即啟動查察程序,針對該案召開甄選委員會,決議正取考生符合簡章報考資格。
教育處強調:有關國樂「相關」科系認定,於初試報名時即已認定資格,複試報名階段係審查相關證件正本與上傳資料相符,非至複試時才放寬,且複試是採試教、口試及加考術科,作為甄試選才之依據,評審委員皆聘請學者專家擔任,並無陳情所述「黑箱作業」情事。
針對此一說詞,應考的陳情考生表示,無法接受教育處將責任推卸給教甄委員會的決議,將會向花蓮縣政府提出訴願,期望此次爭議能夠還給應考人一個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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