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森照/金門報導
臺中市政府為促進國際文化交流,提昇藝術創作水準,辦理臺中市第 29 屆大墩美展,只要從事藝術創作之國內外人士,不限參賽類別,但每類限送一件,同件作品不得跨類別重複參賽,參賽作品不得有抄襲、臨摹、代為題字、冒名頂替、損害他人著作權益等違反著作權法及相關法律規定,若有上開之情事者,除自負法律責任外,主辦單位得經評審委員會通過後逕取消其資格,自參賽隔屆起算3屆內不得參賽,已發給之獎金、獎座、獎牌、獎狀予以收回。

主辦單位表示參賽作品須為個人在110 年(含)以後之創作,曾在公開徵件比賽(學校除外)中得獎、入選之作品(含連作中之部分作品)不得參賽。版次性之藝術創作(如版畫、攝影、雕塑、數位藝術等),不因修改或局部調整即視為不同作品,不得重複參賽。徵件類別包含墨彩、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攝影、雕塑、工藝、數位藝術等11類。作品不符本簡章規定者,不予審查。活動採取線上報名或紙本報名都可,線上報名者請參賽者於 113 年 4 月 1 日至 4 月 15 日上大墩美展官方網站(https://www.dadunfae.taichung.gov.tw/)完成報名,網站資料填寫、圖檔上傳不完全者不予受理。紙本報名者送件表應詳細填寫個人資料(含切結書、個資聲明)及作品資料等,並將參賽作品照(圖)片以光碟或隨身碟提供,每張檔案 2-5MB,檔案格式須為 JPEG 檔,檔名註明姓名及題目;未備齊資料或填寫不完整者,不予受理。備齊送件表暨作品照(圖)片之光碟或隨身碟等資料,掛號郵寄「407610 臺中市西屯區臺灣大道三段 99 號惠中樓 8 樓/臺中市政府文化局 視覺藝術科」收,信封註明「參加臺中市第 29屆大墩美展○○類初審」。

獲得大墩獎各類第一名加送 3件參考作品(規格參照第陸點),由各類評審委員召集人共同遴選出 5位大墩獎得主,於頒獎典禮公布;獲大墩獎之作品作者須附作品原作保證書及著作利用授權同意書,由臺中市政府文化局典藏,作品所有權歸主辦單位。快準備好你的參賽作品。

國內公辦美展中具國際規模,且徵件數量最多,目前可以說是國內總獎金最高,據了解今年臺中市政府直接增加近200萬元的獎金額度,希望鼓勵海內外優秀藝術創作者。大墩獎除了20萬以外,另外含第一名獎金18萬元,第一名獎金18萬元,第二名12萬元,第三名8萬元,優選也能獲得1萬5千元。
徵件類別有墨彩、書法、篆刻、膠彩、油畫、水彩、版畫、攝影、雕塑、工藝、數位藝術,共11個類別
簡章與送件表請至官網-「最新消息」下載
https://www.dadunfae.taichung.gov.tw/index.php?inter=news&id=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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