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報稅小知識又來啦!

[台灣新聞雲]記者 張維倫/綜合報導

勞工自願提繳退休金免課稅,如何申報扣除?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3項規定,每月工資6%範圍內可自願提繳退休金,自提金額不計入當年度薪資所得課稅。扣繳義務人(給付薪資單位)辦理扣(免)繳申報時,已從薪資所得扣(免)繳憑單的給付總額減除自提金額。

✏️舉例更好懂:

假設每月工資50,000元(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適用月提繳工資級距為50,600元),自提退休金6%即3,036元,公司向國稅局申報扣(免)繳憑單的「給付總額」為563,568元〔(50,000元-3,036元)x12個月〕,也就是員工向國稅局查調或申報系統下載的薪資總額,#個人綜所稅申報時不用再另外減除

💡提醒勞工朋友:

▪︎如112年度有個人自願提繳退休金,請留意薪資總額是否已扣除自提金額,如發現未扣除或金額有誤,請洽事業單位向所轄國稅局申請更正,以維護自身權益。

▪︎如要確認自提金額,請至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https://mes.bli.gov.tw/me/)以自然人憑證、虛擬勞保憑證、行動自然人憑證、金融電子憑證或行動電話認證登入查詢,或親持身分證明文件至勞保局各地辦事處臨櫃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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