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申報 報扶養看這邊!

[台灣新聞雲]記者 張維倫/綜合報導

▋去年報過扶養,為何今年系統無資料?

考量實務上常有祖父母、父母及兄弟姊妹被家人共同扶養而協議其中一人報扶養的情形,因此,#直系尊親屬及兄弟姊妹 必須 #連續2年 被納稅義務人或其配偶列報扶養 ,今年(#第3年)才能於系統查到資料,不用再自行新增。

▋如需新增受扶養親屬,請先確定能否報扶養?

🧓#直系尊親屬(祖父母、父母)

▪年滿60歲:可直接列報

▪未滿60歲:須符合無謀生能力

👶#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未滿18歲:可直接列報

▪年滿18歲: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其他親屬或家屬(伯、舅、姪、甥、孫等)

▪未滿18歲:同居一家永久共同生活且具家長家屬關係,互負扶養義務且確有扶養事實

▪年滿18歲:除符合上述條件外,還須符合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

※無謀生能力指下列之一:

➊因身體/精神/智能障礙、重大疾病就醫療養或須長期治療等,取得醫院證明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➋符合長照扣除額規定且不能自謀生活或無能力從事工作。

➌受監護宣告,尚未撤銷。

#未滿60歲直系尊親屬:當年度所得額不超過112年度每人基本生活費20.2萬元,或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為精神衛生法第3條第4款規定的病人。

▋確定符合扶養規定,網路報稅如何操作?

▪手機或電腦報稅都能新增受扶養親屬,填妥基本資料後,須執行親屬的 #身分驗證(手機3選1、電腦6選1),才能下載親屬的所得及扣除額資料。

▪如確定受扶養親屬無任何所得,可僅填寫基本資料,免稅額會自動計入,但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長期照顧等)如有符合者就須自行新增並檢附證明文件。

▋新增受扶養親屬後,需檢附證明文件嗎?

▪可直接列報→免附文件

▪須符合在校就學或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要附證明文件(詳見:https://gov.tw/ryZ

※如需檢附證明文件,申報資料上傳後會有「#申報附件上傳」按鈕,手機可拍照直接上傳約5-7張;張數較多建議掃描PDF檔上傳(教學:https://reurl.cc/KebN7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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