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房屋稅繳了嗎?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 哪裡繳?在家也能繳?

[台灣新聞雲]記者 黃營光/綜合報導

113年房屋稅開徵繳納期間已過半,請民眾注意手上的房屋稅單是否已經繳納?逾期繳納將會加徵滯納金!

      苗栗縣政府稅務局表示,房屋稅繳納期間為5月1日至5月31日止,繳納方式除持稅單至代收稅款之銀行(郵局、渣打國際商業銀行不代收)、農漁會、信用合作社臨櫃繳納外,尚有其他多元方式繳納,如稅額在3萬元以下,可就近至四大便利商店(統一、全家、萊爾富、來來)以現金繳納;或使用 APP行動裝置掃描繳款書上QR-Code行動條碼,連結至網路繳稅服務網站繳納,安全又便利,民眾可以多加利用。

      該局進一步表示,如未收到稅單或稅單遺失的民眾,可直接至當地鄉鎮市公所或該局補單,或利用電話、網路的方式向該局申請補發稅單;另外,民眾也可以向稅務局申請明年起改寄電子稅單至電子信箱,E化繳稅更方便。

      該局特別提醒,逾繳納期限,另將加徵滯納金。民眾如具財務困難之客觀事實,無法於繳納期間內繳清稅款者,得於繳納期間內,提供證明文件向該局申請加計利息分期繳納,減輕一次繳納稅款的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