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胡崢嶸/金門報導

金門縣為避免青年學子因不熟悉法令規定,導致其勞動權益受損,縣府社會處於5月20、21日假金城國中文藝中心及烈嶼國中禮堂各辦一場「113年求職防騙、薪資揭示及就業隱私宣導計畫」,特別邀請大腳ㄚ劇團,結合時事並以輕鬆活潑的戲劇表演來推廣正確的求職觀念,以加深印象提升宣導績效,該宣導會共吸引320餘名學生參與。

社會處表示,為保障自身勞動權益,打工前應先行瞭解工作內容、打工環境及有無安裝合格有效的安全防護設備等,並可向學校輔導處或就業輔導單位諮詢工讀機會,另雇主應於上工前使其接受與業務相關之教育訓練,以確保其安全衛生與預防災變之能力。
此外,現行基本工資為每小時新台幣183元,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且每7日至少應有2日之休息,其中1日為例假,1日為休息日;針對書面工作契約,如有預扣薪資、預繳工作保證金、強迫加班或扣押身分證件等,皆屬不合理之契約內容,如有打工權益等相關問題,可隨時打電話至社會處勞工科諮詢,電話:082-3732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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