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所稅 逾期申報這樣做!

[台灣新聞雲]記者 張維倫/綜合報導

突然驚覺還沒報稅怎麼辦?趕緊主動至國稅局辦理,只要在未經檢舉或經稽徵機關調查前,自動補報繳並加計利息,可免予處罰喔!

✏補報綜所稅三步驟:

1️⃣請向 戶籍地國稅局 辦理人工申報

▪如不便前往,可就近任一國稅局查調所得(僅限申請本人資料,非申報戶全員資料)及填寫申報書。

2️⃣至代收稅款金融機構(郵局不代收)現金繳納

▪自原繳納期限屆滿(113/5/31)之次日起至補繳日止,依113/1/1郵政儲金1年期定期儲金固定利率1.6%,按日加計利息。

3️⃣「申報書」併同「繳款書證明聯」及「相關證明文件」送(寄)至戶籍地國稅局

✏前往國稅局請攜帶:

▪本人親辦:本人身分證正本

▪委託代辦:委託人身分證正本或影本(須切結與正本相符)+印章+委任書,以及受託人身分證正本

▪如有新增扣除額:檢附相關證明文件

▪如有退稅:提供金融機構帳戶資料

☎️稅務諮詢專線:0800-000-321(市話)

(手機請直接撥打戶籍地國稅局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