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民航局針對北竿機場停車場  將於3/1始收費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子榮/連江報導

民航局核定北竿機場停車場管理要點,自114年3月1日起生效,相關公告如下:

一、收費範圍:北竿機場停車場。

二、收費時間24小時。

三、收費費率:

(一)計時費率:大客車及小型車每半小時新臺幣十元,每日上限一百元。停車前一小時免收停車費。停車時數未滿三十分鐘者,以半小時計算,當日重複進場及隔日另計。

(二)計次費率:機車每次新臺幣二十元,隔日另計。

(三)月票費率:大客車及小型車每月停車費率新臺幣一千五百元,機車每月停車費率新臺幣三百元。

(四)月租費一次繳納六個月者,得打八折。

四、提供優惠費率如下:

(一)計時費率(大客車及小型車):前二年優惠費率為每小時新臺幣十元(未滿半小時仍以十元計),每日上限五十元。

(二)計次費率(機車):前二年優惠費率為當日計次新臺幣十元,隔日另計。

(三)以上優惠費率應於屆滿二年前3個月,依使用情形調整,並滾動檢討。

(四)月租費依旨揭管理要點辦理。

五、停車場採現金支付停車費,其他支付方式俟與其他業者洽辦後再行開放使用。

六、本停車場開放月票40格停車位(候補15格),機車格位不限(不保證停車位),自公告日起至2月27日上午12時止受理登記(北竿機場辦公室,舊航站),超過開放月租40個停車位時,於本站(北竿機場2樓會議室)公開抽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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