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檢偵辦女浮屍案呂姓主嫌聲押禁見姜姓共犯十萬交保

[台灣新聞雲]記者劉鳴龍/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指揮警方組專案小組,迅速破獲太平洋公園海岸女浮屍命案,並兵分二路分別在新北市、花蓮將涉案的呂姓及姜姓兩名嫌犯拘提到案,經檢察官訊問後,檢方認爲呂姓被告殺人罪嫌重大聲請羈押禁見,另一姜姓被告則命其十萬元交保候傳。

花檢認為,呂姓被告係涉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等罪嫌重大,有事實足認有逃亡、湮滅證據及勾串共犯之虞,且所涉為最輕本刑5年以上有期徒刑重罪,有羈押之原因及必要,乃向花蓮地院聲請羈押禁見;而姜姓被告則無羈押必要,命其交保新臺幣10萬元。

這件重大刑案發生後,花蓮地檢署同步啟動犯罪被害人保護機制,通報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臺灣花蓮分會,主動對犯罪被害人家屬進行關懷,以保障被害人家屬法律權益並提供相關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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