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劉鳴龍/花蓮報導
花蓮地檢署配合新法起跑,舉辦「公益揭弊者保護法」說明會,由檢察長陳佳秀主持,主任檢察官蔡勝浩針對檢察官、檢察事務官、書記官、法警、政風室、人事室及各主管、相關同仁進行專題講解,深化對新法的認識與運用。

檢察長陳佳秀表示,「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於今年7月22日施行,目的是維護公共利益,有效發現防止並追究重大不法行為,保障公部門、國營事業及受政府控制之事業、團體或機構揭弊者之權益;該法施行是推動廉能政府與強化社會正義的重要里程碑,保障檢舉人的權益,並應注意相關罰則。
蔡勝浩主任檢察官強調新法精神在於鼓勵檢舉、保護誠信,並建立跨部門協作的保護機制。蔡主任在課程中,詳細解析新法立法目的、適用範圍、檢舉程序、保護措施及處罰規定,落實三保─「身分保密、工作保障、人身保護」,同時針對執法機關在新法施行後必須注意的面向,包括明訂保護揭弊者的法定責任、跨機關合作的需求提升、制度與流程改革壓力等三大面向逐一解析,與會同仁針對檢察實務中可能面臨的紀錄表、書類等問題深入討論,會場氣氛相當熱烈。

花蓮地檢署表示,將持續辦理揭弊者法令宣導,確保同仁熟悉並正確適用「公益揭弊者保護法」,以維護揭弊保護制度的公平、公正與有效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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