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金門報導
據統計,台灣每年約有150個家庭因火災而破碎。無獨有偶,8月31日凌晨,中壢發生一起重大火警,奪走一位成人及四位孩童的生命,令人不勝唏噓。消防局局長呂英華表示,造成火災傷亡的關鍵原因其實只有兩個:「太晚發現火災」與「初期應變錯誤」。根據統計資料顯示,台灣火災案件中以透天厝最常見,佔比高達42.7%;其次為集合住宅,佔18.5%。中壢火災案件造成重大傷亡,據媒體報導指出,主要肇因包括鐵皮屋建築結構、鐵窗未設置逃生出口,以及可能因電氣設備起火等多重因素所致。消防局針對此類案例提出相關建議,期能藉此喚醒民眾防火、防災意識,減少類似悲劇發生。

消防局強調,家中最重要的消防安全設備即為「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簡稱住警器),應安裝於廚房、臥室及樓梯間等處。據消防署統計,火災發生時段以凌晨0時至6時居多,若能及早偵測到濃煙並發出高分貝聲響,即可提醒住戶儘早避難逃生,爭取寶貴的黃金時間。根據美國、日本統計,發現火災太晚而罹難者佔60%,若裝設住警器的建築物比沒有裝設發生火災傷亡要降低50%,如何料敵機先就要裝設住警器。
另針對中壢案件鐵皮屋建築,俗稱「鐵棺材」,其火災特性包括延燒快速、火勢猛烈、結構易崩塌,一旦發生火災,應以「儘速逃生」為首要原則,切勿遲疑。
此外,電氣火災在各類建築火災中高居第二位,亦是造成人員傷亡的主要原因之一。為防範電器及3C產品引發火災,消防局呼籲民眾落實「五不一沒有」原則,包括:電線插座不用不插,電線不綑綁或折損,插頭不潮濕或污損,用電不超過負載,電器周圍不放置可燃物,沒有安全標章的電器不買、不用。

最後,呂英華局長再次強調:「消防寧可百年不用,不可一日不備。」火災具有不定時、偶發的特性,民眾應在平時即落實防火觀念與準備工作,包括定期檢查用火、用電安全,製定家庭逃生計畫,調整傢俱擺設以暢通逃生動線,採用不燃或耐燃裝潢材料,補足住警器、滅火器等消防設備。更應建立全民防災思維,實踐「不會燒、燒不大、早知道、跑得掉、救得快」五大策略,全面提升居家防災安全,守護生命與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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