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預告「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第8條修正草案

[台灣新聞雲]記者 劉艾琳/台北報導

為促進我國資產管理市場發展,提供投資人多元化之投資產品,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金管會)研議修正「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處理準則」第8條,新增納入主動式交易所交易基金得為發行人發行認購(售)權證之連結標的範圍。
金管會表示,為廣納多方意見以期修正方向臻於周延,此次修正草案除將刊登於行政院公報外,亦將於金管會網站刊登修正草案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界如有任何意見,請於草案預告公告刊登公報之翌日起60日內,至金管會「主管法規查詢系統」網站(網址:https://law.fsc.gov.tw/)之「草案預告」網頁內提供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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