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劉鳴龍/花蓮報導
花蓮縣議員楊華美於定期大會中,議員針對縣府明年起補助65歲以上長者健保費一案提出質詢,強調推動社福政策要追求公平,有限資源應更精準地投放到最需要的族群,她認為完全無經濟來源的18歲以下孩子,卻成為家庭固定健保負擔,更值得全面優先扶助。

楊華美議員指出,六都雖有老人健保補助政策,但皆設有排富標準,限制所得稅率5%或20%以下,核心目的就是精準把補助給需要者;然而花蓮財力長期屬第四、五級,卻選擇「不排富、普發補助」,在同樣財源更有限的情況下,補貼比六都還更寬,令人質疑政策依據與財政可行性。
中央的補助的原則,是70歲以上且屬中低收入者;地方若要擴大年齡範圍,必須審慎評估法源與財政;花蓮此次從70歲擴大到65歲以上,又未排富,是否已悖離母法精神?
針對排富制度本身的侷限,楊華美議員說,許多65歲以上長者仍有良好經濟能力,甚至是企業主;反之,18歲以下的孩子完全無經濟來源,卻成為家庭固定健保負擔,更值得政府優先扶助。
花蓮縣應評估補助 0–18 歲兒少全額健保費,更能減輕年輕家庭負擔,提升兒少照顧品質;她提案要求縣府召開公聽會,邀集財稅及社福專家,全面檢視 65 歲以上健保補助的必要性與財政影響,再由社會處提出完整草案送議會審議。
此外,她也提出執行面三項疑慮: 一,資訊溝通是否到位? 長者若依附在子女投保,如何避免重複繳納?行政勾稽是否完善? 二,補助對象是否真正需要? 健保費對中高收入者影響有限,但對多子女家庭卻是壓力。 三,預算是否配置得當?補助經費高達 4.6 億,是否應優先投入更迫切的社福、醫療缺口?
楊華美也提醒縣府程序正當的重要性,須經議會審議通過後才得實施;縣府卻先宣布明年 1 月 1 日上路,若預算未過,縣府要如何負責?她質疑此舉恐有逾越權限、違反程序正義之虞。
楊華美議員強調,政府資源與權力遠大於民間,因此更應堅持公平、精準與負責的原則。「從普發走向精準,從討好走向負責,這才是讓花蓮人真正感到有改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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