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劉鳴龍/花蓮報導
花蓮市公所、吉安鄉公所分傳首長遭恐嚇案件,花蓮縣警察局除聯合花蓮、吉安分局成立專案小組,迅速啟動偵查機制,並報請花蓮地檢署指揮偵辦,全力釐清案情依法嚴辦,確保地方首長及公共安全無虞。

花蓮市公所於115年3月24日深夜23時52分許,其公務信箱接獲電子郵件,內容除反映公所信箱問題外,並出現恐嚇字句;另吉安鄉公所亦於同日上午接獲類似內容之恐嚇訊息,並明確指涉將於特定時間、地點進行暴力行為。經初步研判,兩案係同一人所為。


花蓮縣警局接獲通報後,立即由花蓮、吉安分局受理報案,並由刑警大隊統籌成立專案小組,迅速展開調查。經比對相關資料,已鎖定特定對象,並同步調閱相關通信紀錄、網路使用軌跡等資料深入追查,務求儘速查明動機及行為人所在。
在安全維護方面,縣警局已即刻加強花蓮市公所、吉安鄉公所周邊巡邏密度,並與市長及鄉長保持密切聯繫,落實安全防護及應變機制,以確保首長及洽公民眾安全無虞。
花蓮縣警察局強調,任何以暴力或恐嚇手段威脅他人之行為,均屬重大不法,警方絕不寬貸,必定全力查緝到案、依法究辦,同時呼籲民眾,切勿因一時情緒或不滿而以身試法,若有意見應循正當管道表達,共同維護社會秩序與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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