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推動社區自主管理提升居住品質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易白/新竹報導

隨著工商業與都市建設飛速成長,老舊社區與住家改造需求與日俱增。為確保室內裝修工程不影響鄰近居民的居住品質,新竹市環境保護局特別將「公寓大廈及透天住宅之室內裝修工程」列為管制重點,期盼引導市民與裝修業者,共同加強施工期間的環境保護作為,進而提高環境品質,實踐淨零綠生活。

為有效防制施工污染、提升居住品質,環保局攜手都發處向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及裝修業者加強宣導相關法令與污染防制措施,透過社區自主管理及公私協力,攜手營造健康安心的居住環境,積極落實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 11永續城市及SDG 13氣候行動。

近期接獲數起室內裝修與拆除作業的環境污染陳情案,多數屬於「先行動工卻未設置污染防制設施」,或「防制成效不彰」,甚至可能因違反相關法令而受罰。雖然這些案件經環保局同仁巡查輔導後,均已改善並符合規定,但若能於施工前,依法申報並做好防制措施,相關裁罰其實完全可以避免。

室內裝修工程凡涉及樓地板拆除、整平、泥作、裝潢、隔間及庭園造景等,且施作過程中會產生粒狀污染物(粉塵)者,皆屬於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的徵收範圍。屋主(所有人)或承包商應於「開工前」向環保局申報並繳納空污費,如未申報先行動工,則已違反空氣污染防制法第16條及空氣污染防制費收費辦法第5條規定。

另依空氣污染防制法第74條規定,未依同法第16條第2項規定,於期限內繳納費用者,每逾1日按滯納之金額加徵0.5%滯納金,一併繳納;逾期30日仍未申報或繳納者,處新臺幣1,500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其為工商廠、場者,處新臺幣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並限期繳納等處分;即使屬於無須繳費的免徵案件,也必須在開工前檢具細項證明辦理免徵申報,避免因疏漏而受罰。

如何在裝修工程施作期間,對鄰居住戶的生活環境影響降至最低,施工單位應嚴格落實四大現場防制措施:第一、於施工範圍的大門與出入口設置封閉式防護圍籬或防塵 PVC 布;第二、在產生粉塵的工序中,結合具備集塵功能的工具;第三、進行油漆噴塗、室內防水或使用黏著劑時,保持室內良好通風,並設置適當的局部排氣過濾設備,避免有機溶劑異味擴散至公共走廊或電梯而影響空氣品質;第四、裝修所產生的營建廢棄物與裝潢木材屑,應妥善分類貯存,依法委託合格的清除處理機構清理,切勿隨意棄置或與一般生活垃圾混雜傾倒。

屋主(所有人)或承包商應透過「開工前」的依法申報與「施工中」的嚴格自主防制,營造低污染的友善施工環境,達成環境保護與居住品質提升的雙重目標,一起守護宜居永續的環境。市民若發現環境污染情事,請撥打新竹市環保局公害陳情專線0800-351855或0800-066666通報,攜手維護環境品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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