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易白/新竹報導
行政院今(115)年7月30日正式核定西拉雅族為原住民族,成為臺灣第17個原住民族,也是《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施行後,首個完成民族核定程序的平埔原住民族群。新竹市政府配合相關規定,自即日起至120年8月12日受理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登記,呼籲符合資格者備妥相關文件,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以維護自身民族身分權益。
依《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及行政院核定事項,西拉雅族民族成員身分認定須符合相關要件,包括本人或其直系血親尊親屬於日治時期戶籍資料中,載有「熟」、「平」或其他足以證明其屬於臺灣南島語系民族的相關登記或登記形式,且日治時期戶籍資料「現住所」欄所載地區,須位於西拉雅族分布地區。市府將依相關法令及程序,協助符合資格的市民辦理民族成員名冊登記,保障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權益。
符合資格的民眾請於公告受理期間內,備妥相關文件,至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提出申請,受理時間為上班日上午9時至11時、下午1時至3時。應備文件包括申請書、國民身分證及現戶戶口名簿或3個月內戶籍謄本,以及3個月內申請之可辨識本人或直系血親尊親屬的日治時期戶籍資料、除戶資料或親屬關係證明文件;相關日治時期戶籍資料須載有「熟」、「平」或其他足以證明屬於臺灣南島語系民族的登記形式,且「現住所」欄位所載地區須位於西拉雅族分布地區。
經審查符合資格並登載於西拉雅族民族成員名冊者,可持市府核發之「民族成員名冊登載證明函」,向戶政事務所依《平埔原住民族群身分法》相關規定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並登記民族別為西拉雅族;其直系血親卑親屬如欲申請取得平埔原住民身分,則依同法相關規定辦理。市府提醒,如對申請資格、應備文件或辦理程序有任何疑問,可洽新竹市政府民政處原住民事務科,電話03-5216121轉563,或向戶籍所在地戶政事務所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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