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兩人還不能判死?」8票支持死刑仍判無期 家屬怒斥恐龍法官:司法正義在哪裡?

[台灣新聞雲]記者 謝志明/新北市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發生震驚社會的雙屍命案,男子謝文雄持刀及鋁棒殘忍殺害妻子與小姨子,新北地方法院一審卻判處無期徒刑,引發死者家屬強烈不滿。死者父親張龍乾悲憤痛批審判長黃志中是「恐龍法官」,質疑明明有8名職業法官及國民法官支持死刑,卻因一名職業法官不同意而無法判死,怒問:「難道殺兩個人還不夠嚴重?司法正義到底在哪裡?」

這起悲劇發生於2025年7月7日,謝文雄因婚姻糾紛,在新北市土城區開車追撞騎乘機車的妻子與小姨子,待兩人倒地後,再持刀及鋁棒攻擊,造成兩人傷重死亡。法院於2026年8月21日判處無期徒刑,讓痛失兩名愛女的家屬難以接受。

「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又不是在殺雞!」年逾七旬的張龍乾情緒激動表示,自己辛苦養育兩名女兒,竟在短短50秒內慘遭殺害,留下兩名仍在就學的孫女,小女婿更是結婚才一年多,就必須面對喪妻之痛。如今家庭破碎、經濟困難,司法卻未能給予家屬期待的公道。

張龍乾指出,據其了解,6名國民法官及2名職業法官均支持判處死刑,唯獨審判長黃志中未同意,最終只能判處無期徒刑。他痛批:「我們八票比一票,為什麼一個人就能推翻?」質疑國民法官制度形同虛設。

不過,依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8號判決,死刑案件須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等要件,且全體職業法官必須一致同意,並非單純以多數決決定。所謂「8比1」屬家屬對評議結果的轉述,仍不能視為法院正式公開的評議紀錄。

「現在就是要殺三人以上才可以判死刑?」張龍乾質疑,連續殺害兩條人命竟仍不足以判死,政府若要實質限縮死刑,就應向人民說清楚,不要讓憲法判決成為家屬無法接受的理由。

法院則認為,檢方未充分證明被告事先預謀連續殺人、具有再犯最嚴重犯罪的高度危險,或欠缺更生教化可能,因此未達死刑要件,並非認定殺害兩人就不能判死。

張龍乾強調,自己已經七十多歲,現在最重要的是照顧兩名失去母親的孫女,並將持續透過司法程序爭取公道,盼上級審法院公平、公正審判。

針對這個罕見的司法判決,許多民眾說兩條人命無法重來,法律保障被告權益,也不能忽視被害者家屬的傷痛。當司法判決與人民對公平正義的期待出現巨大落差,死刑制度與國民法官制度是否需要重新檢討,值得社會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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