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整理編輯

依據交通部觀光局108年3月19日觀業字第1083000857號函「交通部觀光局獎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國民旅遊實施要點」辦理。
實施期程:108年4月1日至108年5月31日止。
業者報名方式:
報名時間:108年3月20日至108年4月20日止。
線上報名:至臺灣旅宿網(https://www.taiwanstay.net.tw)連結至「春遊專案」活動網頁專區(https://springtour.app)報名參加本活動。
填報內容:合法旅宿業者基本資料、加碼專案。
審核條件:
公共意外責任險未續保、未填報營運報表、入住人數與房間容納人數不符、有重大違規業者,不受理報名與獎助。以上改善期限截至108年4月15日前。
注意事項:
須每日上傳入住房客資料。
本府即時統計已達成補貼條件,並完成線上登錄之案件,累積每5%即公告,執行進度達100%則停止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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