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聞雲 記者潘瑨輔/台南報導
南市交通局昨發佈新聞指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增訂酒駕再犯者得公佈再犯者姓名、照片及違法事實,將於3月31日起實施。但市長黃偉哲相當重視酒駕危害事件指示交通局等單位於法令上路前應有更積極作為,以期回應廣大民眾對用路安全的期待。

更有民眾黨候選人以自拍清涼照方式諷刺市府此舉是做事做一半。對此中西區北區擬候選人林建南認為,市府用「馬賽克處理」酒駕累犯者的姓名、照片等個人化資訊,以規避個資法規範,是處於提醒與警告,讓人心生警惕,避免再犯,而非要霸凌累犯,影響其工作與生活。

酒駕是大眾均無法容忍的事情,但這種超越法律時程的作法,公佈部分個資、照片以馬賽克處理,也有提醒民眾,如果再累犯,3/31起資訊將會被看的一清二楚,何況民眾黨也曾提出有酒駕前科的擬參選人,這樣要求此時即露臉完全公布,民眾黨不會打到自己人嗎?
而網路上的鄉民除了對此照片品頭論足之外,對於酒駕累犯是否公布完整照片及個資,亦持兩種看法。雖有部分認為"對於酒駕無須談個資",但在實際上來說,犯法的事情不單單只有酒駕,是否要一概比照辦理,則是值得討論的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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