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編輯整理
最近花了三個月的時間,追究水霧/氧機添加消毒藥劑的問題,環保署在3月15日正式用新聞稿聲明,水霧/氧機不應添加消毒藥劑,販賣相關的商品必須標示明確的使用方式。疫情威脅下,大家可能會購買類似商品,希望可以防疫,但請大家注意,不要錯用消毒藥劑,否則反而會傷害自己與家人的健康。

這個案件主要是在去年12月中,家長賴小姐來信陳情,說她的小孩就讀的小學教室使用添加二氧化氯的水霧機消毒,小孩疑似吸入水霧化之後的二氧化氯引發肺炎,希望我能關注這個議題。兩年前她對廠商提起告訴,不過因為難以確認因果關係,所以敗訴,求償無門。
這個案情有點複雜,我們辦公室研究了她的判決書,也跟環保署確認環境用藥相關規範,並發現韓國曾經有水霧機添加消毒藥劑導致民眾死亡的案例。但在我國,行政單位並沒有針對這個問題積極進行管理,坊間還有許多產品打著可以添加消毒藥劑的名義販售水霧機,有許多學校與長照機構還在使用這樣錯誤的方式進行消毒。
因此我邀請陳情人在一月下旬跟環保署、消保處、食藥署、商業司、教育部進行協調。會中我跟環保署確認,目前許可的五種二氧化氯環境用藥產品都不允許添加 至水霧/氧機之中,進行連續噴霧消毒。為了趕快保護學童的健康不再受錯誤使用水霧機危害,會中先請教育部趕快通知學校,停止使用錯誤的方式消毒。
協調會後,我們再針對市場上的相關產品進行了解,發現買消毒藥錠送水霧機,或是買水霧機送消毒藥錠,還標榜可室內連續、定時使用的產品真的很多,甚至還標榜可以放在冷氣、電扇出風口,相當誇張。為了讓社會大眾瞭解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我與 王婉諭 委員、 吳韋達 議員在2月9日偕同陳情人召開記者會,避免大家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繼續使用。也希望透過媒體的監督,促使行政單位積極的監督。
記者會後,廠商仍用賴小姐敗訴的結果來為自己的產品辯護,然而該產品未依據環境用藥的規範使用乃不爭的事實。經過一個多月的跨部會研討,環保署發出正式的聲明新聞稿,消保處也呼籲消費者,若廠商沒有標示,可以進行求償。我認為韓國早有類似的案例,國內的醫師也早有呼籲,但行政單位並沒有勇於任事,早一點積極的管理,處理的腳步實在太慢。但是這問題事涉跨部會的協調,如果沒有賴小姐挺身而出呼籲,讓事件曝光,讓行政單位積極處理,恐怕還會有許多人的健康受到這樣的影響。
非常感謝賴小姐挺身而出,也肯定環保署也做出正式聲明。我最近處理兩個標榜健康,但對健康有害的兩個案例,一個是某廠牌的能量水機二氯甲烷超標,一個是水霧機使用二氧化氯消毒藥劑。讓我覺得,我國對於類似產品的管理實在不夠,協助消費者求償的機制也不足,更沒有主動進行調查,是否因此造成消費者的健康影響,一切都要仰賴消費者自求多福。我期待行政單位可以更積極的進行後續的調查,也呼籲大家,相互提醒,不要使用錯誤的方式消毒,為了防疫反而影響自己的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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