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程世平/花蓮報導
花蓮縣鳳林鎮環保科技園區附近農地遭偷埋在廚餘,近日屢屢飄出惡臭,引發極大民怨,縣議會議長張峻今天親自「領軍」,率同議員浩浩蕩蕩前往廚餘偷埋現場進行實地勘查之後,作出四項決議,除要求環保局等相關局處妥善處理之外,並且希望縣府政風處針對行政疏失等詳加查處。

花蓮縣議會十多位議員今天上午10點,在鳳林環保科技園區門口集合,由議長張峻領勘,一同前往廚餘偷埋現場進行實地勘查,可能係因會勘消息提前曝光,詹姓農民以迅雷不及掩耳速度滅證。經議員現場拿出照片佐證,讓農民「語無倫次」的不知所云,環保局也拿不出現場農地液態肥的檢測數據,針對議員所詢「頻頻跳針」。

詹姓農民當場拿出一張110年03月03日的土壤檢測報告單,沒有官防和背書單位的印章,也沒有述明地段地號,議員認為從這裡不難發現,原來偷埋事件可能那時即已經開始;另外;詹姓農民更也欲蓋彌彰,拿110年3月3日送花蓮農改場的土壤改良建議,來舉證他的土地需要改良,這與整體偷埋事件根本是毫無關聯。

議長張峻表示,現場雖經埋填後之仍臭氣沖天,空氣中壟罩死屍腐爛般之氣味,令人作嘔,花蓮鄉親必須知道這個農地嚴重汙染的訊息,這將嚴重的破壞水質,影響這裡的生態,整起事件尚未查明之前,環保局即以新聞稿放出是合法的訊息,這是很嚴重的「包庇」行為,令人相當錯愕與遺憾。

今天參與會勘人員有縣議會議員、縣政府環保局、農業處、地政處、鳳林鎮公所、鳳林鎮代表會、里長、環境保護NGO等;經會勘後作出決議,決議內容如下:
一、 有關行政疏失請花蓮縣政府政風處調查辦理。
二、 農地上違規廢棄物全數清除並回填可耕作之沃土。
三、 在確認本案廚餘是否屬非法貯存、處理前,花蓮縣環保局不得再支付受託廚餘處理廠商處理費。
四、 環保局、農業處、地政處、政風處等應針對相關違規後續處理情形,至本會進行專案報告。

檢舉人指出,廚餘業者於去年以16,915,000元得標,提供廚餘給環科廠商,處理費每噸可得約六千元,因環科廠商兩部機器運作的乘載量有限,於是尋找農地偷埋,等到東窗事發,再將液態肥埋填相關責任推給農民,經他跟拍發現,廚餘液態肥確實是從環科載出後,直接進入農地傾到,此時舉止不禁令人對環科廠商及環保局,在整起事件中所扮演的角色,深切感到質疑。

此一事件經媒體曝光後,環保局立即「甩鍋」農民,表示處理方法錯誤,要求立即改進。而農民竟以迅雷不及掩耳的方式,將被偷埋農地所有證據埋填,議員莊枝財即憤怒地表示,緊急埋填的舉動,已犯下了環境汙染的致命傷,若不是心虛,何需做出這緊急動作,這根本就是「湮滅證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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