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出爐了!

新聞中心/楊基山整理

「宜蘭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經縣議會通過,其規範業別有住宿服務業、美容美髮業、浴室業、娛樂業、電影片映演業及游泳業等六大營業場所,縣府表示,縣內約有1990多家列管六大業別的業者。

衛生局長劉建廷表示,常常發生有些業者違反規定仍無法可管,縣府訂定「宜蘭縣營業衛生管理自治條例」,要求六大業別營業場所應指定專人為衛生管理員、從業人員應每年接受一次健康檢查、營業場所相關設備清潔需作成維護紀錄備查、溫泉業者應自行進行溫泉水質檢測並通知衛生局、泳池業者應備餘氯測定器且每日應作氫離子濃度指數(pH值)與餘氯測定,並將測定結果公布於明顯處所等相關規範,倘違反規定者須罰二千元以上至二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並得命其停業至完成改善之日為止。

由於這六大業別為民眾時常出入之場所,為保障消費者之健康及權益,衛生局於103年已辦理民宿業者及美容美髮業者等2場次衛生講習,接下來將增辦講習場次,讓業者充分瞭解自治條例規範及重視消費者權益,並協助業者建立衛生自主管理知識,杜絕傳染病蔓延,以確保營業場所衛生品質及提昇宜蘭縣營業衛生之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