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程世平/花蓮報導
針對此次選舉涉嫌賄選案的當選人,花蓮地檢署展現勿枉勿縱、杜絕不法的決心,今天提出第二波當選無效之訴,其中包括縣議員、鄉鎮長、鄉民代表及村長等。

花蓮地檢此波提起當選無效之訴的對象,包括花蓮縣第三選舉區林姓縣議員當選人、卓溪鄉田姓鄉長當選人、玉里鎮龔姓鎮長當選人。卓溪鄉第二選舉區張姓鄉民代表當選人、萬榮鄉明利村謝姓村長當選人、瑞穗鄉鶴岡村羅姓村長當選人、富里鄉吳江村葉姓村長當選人、
針對候選人(或其家屬、支持者)涉犯投票行賄、妨害投票等罪嫌者,選後經檢察官陸續提起公訴或為緩起訴處分,除第一波已針對7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外,今天展開第二波,再對以上7名當選人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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