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地價稅優惠稅率之民眾9/22以前提出申請以保障權益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森照/金門報導

金門縣稅務局表示,112年地價稅將於11月1日開徵,如符合自用住宅用地、停車場用地、工業用地等特別稅率要件,或無償提供公共通行作道路、騎樓使用等減免稅要件,土地所有權人請把握在今(112)年9月22日以前,向土地所在地稅捐稽徵機關提出申請。

該局說明,一般民眾常不曉得新取得房地後(包含買賣、贈與、繼承等),要提出申請才能適用地價稅自用住宅用地2‰優惠稅率,讓自己的權益睡著。該局特別提醒,民眾如果買房自住,沒有出租或供營業使用,記得要在今年9月22日以前將戶籍遷入,並且向稅務局提出申請,經核准後,今年的地價稅就可適用2‰優惠稅率;逾期申請的話,只能從明年開始適用,地價稅額至少差4倍!另外,原供營業使用的房屋,如已改作自住使用,只要土地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其中一人辦妥戶籍登記,符合自用住宅用地條件,也可以提出申請。

該局近年來積極推動e化服務及多項簡政便民措施,稅務局網站有:「稅務線上申辦」、「便民服務」等稅務資訊,歡迎鄉親善加使用,網址為:https//kmtax.kinmen.gov.tw,若有稅務疑義,可撥該局服務電話(082)325197分機303、312、313洽詢,稅務局將熱忱為您服務解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