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森照/金門報導
每年11月地價稅開徵,想要少繳一點稅金,就要特別注意了!稅務局提醒,想要申請適用地價稅特別稅率,像是自用住宅用地、工業用地等,記得在地價稅開徵前40天(113年9月22日遇假日順延一天至113年9月23日)前提出申請,當年地價稅才能適用減免稅率,逾期申請即使條件符合,也必須等到明年才能享受減免。自用住宅用地價稅率是千分之2課徵,稅率低且不累進,若為一般用地基本稅率則為千分之10,隨著土地所有權人在同一縣市土地公告地價總額高低,適用稅率會從千分之10到千分之55,採累進稅率課徵,地價稅因此至少增加4倍以上。申請自用住宅用地千分之2優惠稅率,需符合5要件,包括:
1.地上房屋為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所有
2.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妥戶籍登記
3.地上房屋無出租或供營業用
4.都市土地面積300㎡(90.75坪)內、非都市土地面積700㎡(211.75坪)內
5.土地所有權人與其配偶及未成年受扶養親屬限申請1處。
如果民眾將全戶戶籍遷出,之後土地所有權人、配偶或直系親屬任一人再行遷回,仍應在每年地價稅開徵前40天,以書面、臨櫃或由財政部稅務入口網(https://www.etax.nat.gov.tw)、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https://net.tax.nat.gov.tw;需使用自然人憑證、工商憑證、已註冊健保卡或行動自然人憑證)等網站線上申請,當年度才能適用稅賦優惠。
地價稅繳納期間為每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課稅所屬期間為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地價稅逾期繳稅,每超過3日按照稅額加徵1%滯納金,超過30日還未繳稅,將移送強制執行,請民眾務必依期限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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