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個月2萬多件 固定測速照相取締花蓮之冠 警局提醒民眾勿超速

[台灣新聞雲]記者劉鳴龍/花蓮報導

超速違規為花蓮縣嚴重交通事故主因,縣警局為遏阻交通違規、減少交通事故發生,於臺9線250.8K設置固定測速照相設備,從今年2月7日正式啟用,截至同年10月31日止,已取締超速違規達2萬1,008件,高居全縣測速照相取締科技執法設備之冠。

縣警局表示,花東縱谷景觀大道台9線245K-253K瑞穗富源至瑞北路段,因採無防護式中央分隔綠帶具潛在風險,設置固定測速照相設備,期望遏止駕駛人違規超速,以維護用路人生命安全。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0條規定,違規超速(超速未滿40公里者)處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罰鍰,嚴重超速(超速逾4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第1項第2款規定,處6,000元以上3萬6,000元以下罰鍰,並吊扣該汽(機)車牌照6個月。

縣察局特別呼籲汽機車駕駛人:為確保行車安全及維護用路人權益,行車應依號誌及速限指示行駛,以維交通安全及避免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