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春節配售酒銜接 春節感恩釀12/8發放

[台灣新聞雲]特派記者 陳森照/金門報導

為因應村里長對於家戶配售酒作業期程的銜接建議以及回饋鄉親對感恩釀的期待,經金門縣長陳福海邀集金酒與縣府相關局處開會討論後,決議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113年春節感恩釀發放時間提早一周於12月8日開始發放,第一階段申請截止日也調整至11月24日止,承辦單位縣府民政處也提醒符合資格的鄉親要即早申請。

縣府民政處長陳金增表示,近日陸續接獲各鄉鎮村里長反應,原訂春節家戶配售酒與55-64歲感恩釀發放期程僅距二週,且適逢各鄉鎮均在進行定期會與下鄉考察等行政工作,盼能針對兩款酒品的配售時間予以調整,因此由縣長陳福海邀集相關單位開會研商。

民政處長陳金增表示,陳縣長希望感恩釀與配售酒的作業要簡政便民,同時也要求金酒公司對於兩項酒品的質感與口感要更提昇以滿足鄉親們的期許。經過與會單位的充分討論後,在金酒公司的充分配合下因應民間對於感恩釀與家戶配售酒的作業需求,縣府決定55-64歲感恩釀提前一周發放。

金門縣歷經戰地政務時期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113年春節慰助申請資格為「設籍本縣,年滿五十五歲至六十四歲,且於戰地政務終止前(81年11月7日)設籍累積滿十年。」本節次符合的年齡資格係民國48年2月11日以後出生及民國58年2月10日以前出生。金門縣政府提醒,前已經申領者,不須再重覆申請。

縣府民政處特別說明,凡符合資格且首次申請者,請於即日起至112年11月24日止,到戶籍地鄉鎮公所申請。逾期未申請者,補申請時間為112年11月27日至113年2月7日。

本次春節感恩釀酒品發放採二階段方式辦理:第一階段:112年12月8、9日至村里領提酒單,代領部份,比照配售酒規定辦理。各村里長亦可決定是否需填寫切結書。112年12月8日至113年3月8日憑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第二階段:補申請者(含逾期未領提酒單者)請於113年2月26、27、29日至戶籍地鄉鎮公所領提酒單,113年2月26日至3月8日憑單至金酒公司寧山庫換領酒品,該公司營業時間為週一至週五,早上08:00~11:30、下午13:30~16:30,國定假日、例假日無營業,請鄉親留意提領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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