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Deepfake深偽變臉技術詐騙花蓮地檢起訴32人 建請從重量刑

[台灣新聞雲]記者謝志明/花蓮報導

以林○彥等32人所組犯罪集團,在花蓮地區民宿、農舍設立電話詐騙機房後,透過行動電話及相關電子設備,由成員利用「Deepfake」深偽技術之變臉技術詐騙,經花蓮地檢署偵查終結,依違反組織犯罪防制條例、加重詐欺取財等罪嫌,提起公訴,於今天移審臺灣花蓮地方法院,並聲請沒收犯罪所得。

花蓮地檢署檢察官王怡仁指揮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東部地區機動工作站、臺中市調查處、宜蘭縣調查站、花蓮縣調查站及新竹市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花蓮縣警察局,共同偵辦林○彥等32人所屬「葡○公司」電話詐欺集團,涉嫌自111年8月間起,在花蓮地區之民宿、農舍設立電話詐騙機房後,由詐欺集團成員利用「深偽技術(Deepfake)」變臉技術,假扮大陸、香港地區公務人員,對該等地區民眾進行詐欺而騙取金錢,今年年8月17日同步搜索並逮捕林○彥等30人及廚工郭○廷、潘○郁2人,且循線查獲幕後詐欺集團成員,經向法院聲請羈押林○彥等30人,其中29人羈押禁見,1人交保10萬元,經檢察官詳盡調查蒐證偵查終結,一口氣起訴林○彥等32人。

該集團係由林○彥、蔡○家、鄭○承3人負責主持、指揮集團成員,並擔任管理人對成員進行教育訓練,同時將全部集團成員區分為一線(行銷)、二線(客服)、三線電話詐欺成員,利用Deepfake變臉技術製作不實影像,同時傳送偽造文件取信民眾,藉此要求進行「資金公證」,待取信被害民眾後,便由三線成員接手詐騙取財,最終所得款項則由第一線、二線、三線成員分別依7%、8%、8%之比例朋分詐欺「獎金」。

檢察官指揮司法警察同步執行搜索,除查扣手機、電腦及數位資料等證物外,亦扣得不法現金17萬9,920元及供集團成員使用之iPHONE手機62支及含有AI變臉程式、視訊設備、教戰手冊、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逮捕令等各式文書之筆記型電腦11臺、全套公安制服數套、監視器、無線電呼叫器等物。經依扣案筆記型電腦內數位資料(獎金分配表)進行核算,自111年8月間起至112年8月17日查獲日止,林○彥等人所屬「葡○公司」電話詐欺集團向不特定大陸及香港地區民眾詐騙之不法金額高達1億164萬8,137元。

花蓮地檢署特別呼籲:由於詐騙手法不斷變異,民眾對於假冒檢警要求交付金錢等各種類詐騙話術,均須謹慎小心查證,以免受騙被害,造成財產重大損失,影響個人、家庭、社會甚鉅,該署將速查嚴辦各類詐騙案件,並積極追查犯罪所得,以保障人民財產安全,維護金融秩序及社會安定,同時將遵循行政院通過之「新世代打擊詐欺策略行動綱領 1.5版」,繼續積極查緝詐欺集團犯罪,以維護民眾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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