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郭永城/台北市報導

台灣的道路設計與使用規則從來就不是為了你的安全,各種罰單陷阱與不合理的法規,追求永不停止的預算成長、建造更多的罰單製造機,而不是改善道路交通安全。要理解這個問題,就要先知道交通罰鍰直轄市政府也會有收入的概念……
你各位受夠了台灣的交通問題嗎?你各位受夠了陸海空交通的各種亂象與事故不斷嗎?在這一系列的文章中,我們將直接揭露台灣交通的根本問題,與各種不為人知的秘密。

• 政府「建立在預算上的交通違規」。
你知道嗎?台灣的道路設計與使用規則從來就不是為了你的安全,而是當權者想把你當成韭菜來割,利用各種罰單陷阱與不合理的法規來追求永不停止的預算成長,無所不用其極的坑殺民眾、坑你的錢。
曾在2018年4月提案將交通違規記點時效延長為一年,過了一年半,又傳出交通部預告將記點時效延長為二年。聽起來交通部好像在推動相關的法令嚴格化,為什麼交通部要一直拖延這個可以讓用路人警惕的處罰呢?要理解這個問題,就要從另一個處罰的方式—罰鍰去思考,而這一切的問題,就要從《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看起。
直轄市政府也會有收入的交通罰鍰
在《道路交通違規罰鍰收入分配及運用辦法》中明確的指出,政府在收到交通罰鍰後需依比例分配給各機關,詳細列表請見附圖:
由上表可以看出,對於警察機構而言,開再怎麼多罰單到最後也不會使自己部門的費用增加,所以他們只要達到規定的預算就可以完成使命。這個數字也反映在各區警局交通大隊的預算決算書上:以下列表請見附件,


從圖表中可以發現台北市和新北市的交通警察大隊的歲入罰鍰非常均衡,台中市就有所增加,但預算還是維持在每年11億。這些金額是隸屬於交通警察大隊,直轄市政府是無法分到一毛錢的。但交通事件裁決單位對直轄市的罰鍰就不一樣了,由交通事件裁決單位所開出的交通罰鍰決定了隔年度的預算,所以一旦變少,會直接衝擊直轄市政府資金的運用。近期發生問題的年份,就是太陽花學運那一年,2014年。
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8條指出,道交條例第12條至第68條由公路主管機關處罰,在直轄市就是由交通事件裁決單位做處理。也就是說,大部份的交通裁罰中,罰鍰在經過歲收分配後會回到直轄市的歲入項目裡面。在大陽花學運期間,台北市和新北市都經歷歲入最少的會計年度,分別為17億及6.9億。但在那之後,罰單的收入都逐步增加,到了108年的25的億和10億。
筆者認為歲入在2015年後激增一個原因是因為道路檢舉的增加,2013到2014年各地的交通警察大隊已經有陸續建置檢舉網站,但一直到2015才有手機APP檢舉出現,也是在2015年才開始出現「檢舉達人」甚至是「檢舉魔人」的這些字詞。而民眾檢舉案件數的增加,讓之前都無法達成的預算目標,在2015年後全部破表,不論是交通大隊的預算或是交通事件裁決單位的預算,達成率都衝破120%以上。
也因此,在2019年的預算中,為了要彌平達成率破表的問題,各地直轄市不約而同的提高預算,台北市直接從17.6億直接提高到22.9億,新北市也是如此。台中市則是從109年度開始合併交通事件裁決處和交通警察的預算變成15.8億,從前一年度的4.8億直接飆高。這樣訂定下去後達成率的確有下降,從原本的超標130%降低成110%,美化了預算及決算書帳面上的數字。
再補充一下一些數據,高速公路一年通行費約230億元,全國汽車燃料使用費約482億元(依分配辦法給國道公路建設管理基金、直轄市政府和中央政府),台北市年度使用牌照稅約75億元,跟高雄市差不多。


$需要更多的歲入財源$
在體會過歲入超標的滋味後為了要滿足不斷成長的預算需求,就會為了達成目標而不擇手段。新北市在罰單金額上一直都很吃虧,相較台北市的人口(260萬)有25億的歲入,新北市的人口達(400萬)卻只有27億(含交警和交裁總合,交裁歲入只有10億),因此新北市率先引進了區間測速,試圖要達成這個財務目標。
根據《今周刊》報導,全台第一隻啟用區間測速的萬里隊道在22天共開了2140張罰單,估計進帳達385萬元,將近當時建製費用的二倍,也就是說,接下來執法幾個月,就賺進幾台區間測速的費用。新北市也是所有縣市中跑最快的,可以在短短的二年之內又再多了8個區間測速,未來還要再添購3個設置點。看到這樣的成功案例,其他縣市也有樣學樣,想辦法找到第一桶金,是誰給的不重要,所以在苗栗縣就出現了由客委會所補助的區間測速,所有的縣市想辦法找到第一隻區間測速的金費來源。
為什麼新北市要竭盡所能的弄更多的區間測速?因為新北市交通事件裁決處的預算當中,現在已經直接把預算訂在前年度的歲入金額,因此警察單位變成今年從罰鍰中收入多少,後年要收入比這個數字更多,源源不絕的財政壓力,全部壓在警察的頭上。
另外,各位還記得(或是聽過)前陣子區間測速弊案嗎?當初得標新北市的區間測速工程,並且於設備中使用貼牌洗產地的中國海康威視製品;而當時交通部下令停用,新北市政府卻多次發新聞稿堅稱毫無問題,硬是要拖了快兩個月才又不要臉的另外發聲明說謊,表示「在交通部下令時早已立刻停用」,在這兩個月期間又違抗中央開了幾千張罰單,然後叫人民自己耗費金錢跟時間打行政訴訟。
還是源源不絕的事故
說也奇怪,理論上這麼綿密的取締,應該可以讓用路人警惕,事故傷亡數甚至是違規都會降低,但事實上卻不有效改變.



以上是筆者能拿到的交通違規舉發數,如表所示,新北市在短短的五年間,舉發數量直接變成二倍。接下來來看事故和死亡總數,每列的第一排為30日內死亡人數,第二排為事故總數:

如表所示,在這五年間没有如執法單位的預期,加嚴管制會使事故傷亡下降,在這些數據中是看不出成效的。就依數據呈現的特徵來看,事故的發生和交通違規的檢舉没有正相關,是一個無相關的對比。假以維護道路安全之名?道路管理單位是否真的有心要把交通變好?又或者說,把交通環境變好的誘因是什麼?
如果我是交通管理單位,一定會把罰鍰壓的很低,最好都不要記點,因為一旦弄的很重被舉發的用路人一定會傾全力申訴,無端惹事。另外把這些事故傷亡在技術上維持高檔,管理單位就可以不斷的再要求更多的管制。而要維持這麼高的事故傷亡數做法也很簡單,把重點放在事故傷亡的後面幾名,讓前幾名居高不墜,就可以讓數據保持高點,永不下降,如此一來就可以對外界宣稱傷亡數高,所以需要更多管制。

處罰跟預算本身就是互相矛盾的事情,對人民處罰的立意原本就是希望人民不要再犯法,但預算的目標是希望執行部門可以達到要求的金額。所以現行的交通處罰,尤其是新北市,一方面遏止人民犯法,一方面又希望多一點罰單?精神錯亂?
解說至此,各位應該可以理解為什麼道路交通管理單位一直不願意大幅加緊管理力道,因為與各方利益不相符。假如加緊規定使罰鍰總金額下降,一定會讓直轄市跳腳。交通部就夾在這二難中進退維谷,只能一面允諾立委的要求帶回研議,一面又不斷的釋出風聲強調一切箭在弦上,讓想要道路安全的人,一直有個未來會很美好的夢。
而一切被犧牲的,就是被消風的道路安全,和對於官員而言冰冷的傷亡數字!
本文章摘錄圖文自news lens 理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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