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金雷鳴/花蓮報導
身背數案遭花蓮檢署等5個單位發佈通緝在案的陳姓男子,經逃亡16年的時間後,仍難逃法網,遭花蓮縣警察局刑警大隊逮捕到案,當即被花蓮地院裁定覊押,印證了「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的事實。

陳姓犯嫌係於民國95及96年間,在花蓮等多個縣市犯下數起詐欺、槍砲及公共危險等案件,分別遭到花蓮地檢署、花蓮地方法院、宜蘭地檢署、高雄地檢署及臺北地檢署等5個單位發布通緝在案,前後逃亡藏匿逾16年之久。
陳姓通緝犯趁著花蓮此次大地震,認為警方忙於救災,無暇治安工作,偷偷潛返吉安鄉住處,未料卻栽了個大跟斗,縣警局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利用救災勤務空檔,加強執行查捕潛在通緝犯的行動專案,針對轄內詐欺、毒品、重大經濟犯罪等逃匿多年之犯嫌進行查捕,終於緝獲逃亡逾16年的陳某到案。

警方於偵訊告一段落後,依法將陳嫌解送花蓮地方法院歸案,由於陳嫌逃亡多年,當晚即遭法院羈押;警察局長王旭昌特別提醒民眾,如發現任何可疑或不法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舉報,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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