躲躲藏藏18年 難逃法網 註銷通緝前遭逮送辦

[台灣新聞雲]記者謝志明/新城報導

涉詐欺等案件被判刑,未依法執刑而遭兩地檢署通緝的杜姓男子,歷經超過18年漫長歲月的逃亡生涯,認為警方不會在偏遠的鄉下地區抓到他,沒想到栽了個大跟斗,在撤銷通緝前半年多的時間,仍被警方抓拿歸案,花蓮縣警局刑警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依法將其移送地檢署處理。

杜姓犯嫌在97及98年間,分別在花蓮及桃園等地區犯下詐欺及偽造有價證券等犯行,遭花蓮及桃園兩個地方檢察署發布通緝,其中花蓮地檢署發布的偽造有價證券通緝,已經花蓮高分院於95年判決確定須執行3年4個月徒刑,杜嫌已逃亡逾18年,將在明年4月時效消滅,不得再執行處罰;杜嫌歷經多年的逃亡生涯,認為警方不會在偏遠的鄉下地區抓到他,沒想到因此栽了個大跟斗,仍難逃法網。

花蓮縣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科技犯罪偵查隊,在光復鄉緝獲逃亡逾18年的杜姓通緝犯,警詢確認其身分後,依法解送花蓮地檢署歸案,杜嫌逃亡多年,仍難逃警察法眼,當晚即由地檢署發監執行。

警察局長王旭昌再度重申警方對於毒品、詐欺、槍砲及幫派組織等犯罪強化查緝的決心,避免是類犯罪衍生治安問題,他並提醒民眾如發現任何可疑或不法情事,立即向警察機關舉報,以共同維護社會治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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