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航警局查獲非法運輸免稅菸品 呼籲民眾遵守法規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森照/金門報導

內政部警政署航空警察局臺北分局金門分駐所113年6月17日於尚義機場執行交通疏導時,成功查獲一起意圖販賣而運輸免稅菸品案件,此次查獲的菸品包括七星硬盒等5種品牌免稅菸品,總計135條。依菸酒管理法及入境旅客攜帶行李物品報驗稅放辦法等相關法規,免稅菸酒品僅供個人自用,輸入後不得移作營業用途使用,違法者將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6條之規定移請金門縣政府進行裁處。

本起案件是由執勤員警在執行交通疏導過程中發現,當員警上前盤查時,於車輛後座發現免稅菸品一箱,數量遠超過自用需求。經初步調查顯示,該名民眾意圖將這些免稅菸品採化整為零方式,委託赴臺旅客協助運輸到臺灣進行銷售,從中獲取非法利益。

此次的查獲行動顯示出航警局金門分駐所對於非法活動的高度警覺和專業執法能力。另航警局金門分駐所也指出,為了防止類似事件再次發生,未來將加強機場查緝作為,並配合張貼宣導海報於行李拖運及旅客進入口等地,同時將與金門縣政府及海關等相關部門密切合作,共同打擊非法運輸和販賣行為,確保國內市場秩序。

依據菸酒管理法第46條規定「販賣、運輸、轉讓或意圖販賣、運輸、轉讓而陳列或貯放私菸、私酒者,處新臺幣三萬元以上五十萬元以下罰鍰。但查獲物查獲時現值超過新臺幣五十萬元者,處查獲物查獲時現值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鍰,最高以新臺幣六百萬元為限。」旨在維護國內市場秩序,防止非法交易,同時保護合法業者的權益。金門縣政府再次提醒,隨著新冠疫情解封之後,小三通恢復入出境往來,搭乘人數逐漸攀升,免稅商品成為許多旅客的購物選擇,然而部分不法分子利用這一機會企圖非法牟利,呼籲民眾勿貪小便宜而觸犯法律。又依據法律規定,旅客在出入境時攜帶的免稅菸酒品免稅範圍以合於其本人自用及家用者為限,超過法定限量的免稅菸酒品將被視為違法,且輸入後不得移作營業用途使用,一旦被查獲,將面臨罰鍰及沒入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