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門縣府辦理113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 提升調解品質與效率

為提升金門縣調解人員之法律素養與調解技巧,研習調解新知,縣府特於今6月28日上午假金湖鎮公所3樓會議室辦理「113年度調解業務研習會」。

縣府民政處表示,金門縣112年度受理調解件數計194件,成立件數138件,成立率71%。為提高金門縣調解成立率,特舉辦調解研習。研習參訓對象有各鄉鎮調解委員會主席與委員、縣府及公所調解業務相關人員等約80人,期望透過研習提升調解服務品質及專業知能,並就調解相關問題進行說明及解析,藉由互動分享,精進調解功能。

本次研習由縣府民政處副處長陳國興代表縣長陳福海向參訓調解委員和相關人員致意,感謝他們長期為疏減訟源所做之貢獻,耐心傾聽當事人陳述,以發自內心的關懷,調解內容也隨時代變遷而不同,因此,調解的功能於促進社會祥和極具重要,為民眾消弭許多事件紛爭,希望透過研習,使調解業務推展遂行。

此次研習特別敦聘財團法人汽車交通事故特別補償基金總經理-林榮宏及金門縣警察局金湖分局廖建棠講師,分別講授「強制險如何保障車禍受害人」及「行車事故處理程序」相關調解實務及車禍處理,藉由精彩的講解與互動,提供委員們在案件處理上有更多參考及依據,提升調解品質。

金門縣府指出,透過本次的調解業務研習會,達到彼此意見交流、教學相長,增加調解成功率,民眾則可以透過聲請調解,達到息爭止訟之目的,讓司法資源可以獲得有效的運用。

調解制度為訴訟以外紛爭解決之一環,目前金門縣各鄉鎮公所(除烏坵鄉公所因人數過少未設置)皆設有調解委員會,於受理民眾申請案件或由地檢署轉介案件後,安排日程由調解委員以集體或獨任方式進行調解,除免負擔任何費用,還能迅速解決爭議。

各鄉鎮調解委員希望透過研習可以更為增進自身的專業知識,平時擔任調解時可以運用所吸取的知識,來為民排紛止爭,以提升調解成效,疏減訟源,更可以讓民眾能夠順利的解決紛爭,創造祥和社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