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因應疫情衝擊,主動減稅及延/分期繳稅1億1千1百零2萬元,挺市民共渡難關

台灣新聞雲 記者潘瑨輔/台南報導


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表示,各行業受這波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衝擊,致經濟受影響,該局在市長黃偉哲從寬、從速、從簡的指示下,主動辦理減稅及延/分期繳稅等措施,以減輕受疫情波及者之租稅負擔與市民共渡難關。截至110年8月5日止,減稅6,400萬元、延/分期繳稅4,702萬元,共計1億1千1百零2萬元。



財政稅務局指出,臺南市除了全力執行防疫、紓困作為外,並於租稅上實際減輕市民經濟負擔,針對公告應關閉的休閒娛樂場所等,主動調減房屋稅及免、減徵娛樂稅,共減稅1,984萬元;另對受疫情影響,飯店、旅館業等營業面積縮減者,減徵房屋稅1,192萬元;亦對於報停車輛,主動免徵使用牌照稅3,224萬元。此外,針對受疫情影響、無法於規定期限內繳納稅捐者,提供最長可延期12個月或分期36個月繳稅措施,計受理延/分期繳納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地價稅4,702萬元。



財稅局特別提醒,本市餐飲業者無論是配合政府防疫措施或主動未提供內用服務,致原顧客用餐區未作使用者,考量僅提供外帶服務,除工作區域如廚房、點餐、收銀櫃臺、取餐區、等候區等實際作營業使用仍應按營業用稅率3%課徵房屋稅外,未使用之顧客用餐區域,屋主可向該局申請房屋稅率降為非住家非營業用稅率2%課徵,以減輕負擔。因應疫情期間,歡迎多利用該局網站(https://www.tntb.gov.tw/)線上申請房屋稅調減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