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張維倫/桃園市報導
桃園市警局加強嚴重超速取締,統計上半年事故死傷明顯下降。而鑑於道交條例修法上路後,懸掛偽造車牌有增加趨勢,現已加強防制取締,以嚇阻違規,避免衍生治安問題。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表示,道交條例43條第1項第2款,車速超過規定最高速限40公里,處6千到3萬6千元罰鍰,當場禁止駕駛,且同條文第4項規定,還會處罰車主吊扣該汽車牌照6個月。新制上路後,統計上半年事故死傷顯著減少,足見相關修法已收到一定成效。
桃園市警局表示,修法後嚴重超速自60公里下降為40公里,部分駕駛為規避監理機關扣牌,私自懸掛「偽造號牌」上路,這部分統計上半年查扣23件,比去年同期大增7成6;為此,特別提醒車輛號牌、行照,都屬於具公文書性質的特種文書,擅自偽造、變造、販售,或懸掛車輛上路,最重可判一年徒刑,且最重可處1萬零8百元罰鍰,呼籲少數民眾勿貪一時之便和不法利益,以免誤蹈法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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