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金門報導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來文照登]]
我們將孩子交給學校,是期望他們能在一個安全、尊重的環境中學習,而非接觸帶有不當內容的考題。近日金門金城國中九年級段考中出現多項含有性暗示及貶抑女性字眼的題目,如「精液豆漿」、「綠茶婊」、「捅屁眼」、「做愛」等,已引發家長與社會的廣泛關注與不安,對學生的心理也可能造成傷害。
作為一位教育工作者,應以培養學生正確價值觀為首要責任,然而此事件中所使用的考題內容已偏離教育初衷,甚至可能觸及相關法律規範。全家盟對此表達嚴正關切,並提出兩項具體訴求:一、教育主管機關應儘速調查並釐清責任;二、建立更嚴謹的教學與出題審核機制,以保障學生的受教權益與人格尊嚴。全家盟具體兩點訴求如下:
ㄧ.要求金城國中立即召開校事會議,嚴肅並啟動處理不適任教師,並全面檢討相關命題與審題流程,還給學生一個安全、健康的學習環境。
二.呼籲教育部全面檢討現行命題與審題制度,強化審查機制,並提出具體可行的補救與預防措施,杜絕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另外此事件中,該名教師的行為教育部需嚴格確認是否已經涉嫌觸法與違反教育相關規範?包括:
A.《性別平等教育法》第3條第2項第1 款:只要教師對學生以明示或暗示方式從事與性或性別有關的不受歡迎言行,即構成校園性騷擾,嚴重侵害學生之人格尊嚴與學習權益。
B.《性別平等工作法》第12條:若該教師在出題過程中對同儕造成敵意性或冒犯性職場環境,亦可能構成「工作場域中的性騷擾」。
C.違反《108課綱》性別平等教育核心素養:本案試題違背「性騷擾與性別歧視防治」課程主軸,形同反向教育。
D.根據澳洲兒童保護中心指引(ACCP, 2022):這類語言在10–14歲已屬「不適齡且有害性行為」,教育現場應嚴格防範,而非加劇風險。
依據澳洲兒童保護中心所提出之「理解與引導兒童與青少年有害性行為反應的架構」:根據國際專業標準,這類行為已被列為在7–9歲階段需要特別注意的「有害性行為」,在10–14歲則屬於明確的「不適齡且有害性行為」,教育現場更應嚴格防範,而非加劇風險。

民主時代雖然講求言論自由,但學校教育是人格及價值觀養成重要場所,教師除傳道、授業、解惑的重任,還須注重自身品格對學子及社會的影響力。融合及素養教育,不是社會任何現象都適合融合在教學中,尤其一些因潮流產生的詞彙,看似有趣,卻多具貶抑或嘲弄負面含意,對於對世界一知半解,仍在成長學習中的孩童,想要他們成為國家未來的棟樑,做大人的更該克己復禮。

全家盟重申,教育工作者擁有莫大責任與影響力。面對這樣的失職行為,我們不會姑息,也不容忽視。請相關單位正視家長與社會的關切,還給孩子們一個真正尊重、安心、且具教育品質的學習環境。
全國家長團體聯盟 中華民國11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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