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金門報導
衛福部中醫藥司公布台南市中藥大廠「港香蘭藥廠股份有限公司」疑涉製造偽藥案,嚴重違反藥品優良製造規範(GMP)規定,金門縣衛生局已於114年9月24日立即發函通知轄內中醫診所及藥局,全面配合辦理相關產品下架及回收作業。經查,目前金門縣計有3家中醫診所購買旨揭部分藥品,皆已完成下架回收,衛生局將持續加強稽查,嚴格把關藥品品質,保障縣民用藥安全,請民眾安心。

港香蘭藥廠透過文字聲明表示,「針對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近期公告本公司於GMP稽查中發現之缺失,港香蘭藥廠深感遺憾與道歉。」
港香蘭藥廠指出,已依主管機關指示,立即將16項產品(不限批號)全面啟動下架回收,並暫停所有製造作業;所有處置均依規定執行,並持續與主管機關保持密切溝通,確保過程公開透明。
為保障民眾用藥安全,衛福部針對中藥廠每2年執行1次定期查核,依其風險程度不定期安排稽查,要求中藥廠嚴格遵守GMP規範,並持續嚴格稽查中藥製造廠及監控上市中藥監測,落實為民眾用藥安全把關。

未經核准擅自製造的藥品屬偽藥,依藥事法規定製造偽藥者處10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1億元以下罰金之刑責;明知為偽藥而販賣者則處7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台幣50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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