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金門報導
今11月1日金門縣政府「114年度人民團體會務運作輔導課程」,於金門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舉辦,邀請現任職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社會團體輔導科蕭子珊科長主講人民團體會務運作事項,及現任職於本府政風處吳冠瑩專員為團體講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團體申請補助時有應遵守之規範,讓到場參加的65位人民團體相關會務人員獲益良多。

這項訓練課程參加人員主要為金門縣已立案之人民團體(協會、學會、宗親會、校友會、公會等)所屬會務人員。由縣府社會處處長王茲繐主持開訓,王處長首先代表縣長感謝各位人民團體所屬會務承辦人對於社團業務參與的熱情及辛勞,及介紹經歷豐富的講師,同時表示,本縣人民團體迄今已逾910個,有鑑於人民團體理監事改選,團體會務工作人員隨之變動,會務人員往往因對於人民團體法等相關法規、會議召開、紀錄及報表製作生疏而致生困擾,更甚者致會務運作不健全,影響組織推展其任務及會員權益;且近年新成立之團體大幅增加有吸取團體會務運作知識之需求,辦理本課程目的在使團體工作人員能熟悉團體運作相關程序及法規,並依法辦理會務運作,進而推展其組織任務,集結民間資源共推社會公益。此外,本次課程並將「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團體申請補助時應遵守迴避、揭露等相關注意事項納入課程說明,以加強團體對相關法規及後續申請補助應配合作為。

本次人民團體會務、選務、財務等基本運作課程的講師為現任職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社會團體輔導科蕭子珊科長,蕭科長曾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職業團體科科員、專員等職務,具備辦理人民團體業務豐富法規知識及實務經驗,課程中將人民團體法等相關法規融入實務運作,以深入淺出的方式讓大家了解人民團體會務、選務及財務等會務運作事項及相關法規修訂事項做說明,以利團體於辦理會務運作時更加順遂。另「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團體申請補助時有應遵守迴避、揭露等相關注意事項,則邀請本府政風處吳冠瑩專員為團體講授,吳專員曾任職本府政風處科長、金寧鄉公所政風室主任具專業法律及實務知識,課程講授相關法規並納入實務案例說明,強化團體承辦人的法律知識,避免團體於申請活動補助時因迴避、揭露不確實而觸法受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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