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新聞雲 ]記者陳森照 / 金門報導
金門縣人民團體迄114年9月已逾910個,鑑於人民團體理監事改選,會務工作人員隨之變動,團體會務承辦人往往因對於人民團體法等相關法規生疏,而致會務運作不建全,影響組織推展其任務及會員權益,且新成立之團體大幅增加,有吸取團體會務運作知識需求,金門縣政府訂於11月1日(星期六)辦理「人民團體會務運作輔導課程」,課程目的在提升渠等團體會務工作之基礎知能與法令觀念,期使團體依法辦理會務運作,增進而推展其組織任務,增加其參與公益能量,以集結民間資源共推社會公益。
本次訓練課程內容包括人民團體會務、選務、財務等人民團體會務運作基礎事項,及因「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團體申請補助時有應遵守之規範,課程並邀請專業人員講授相關規定。人民團體會務、選務、財務等會務運作基礎事項,邀請現任職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社會團體輔導科蕭子珊科長擔任主講人,蕭科長曾任台北市政府社會局、內政部合作及人民團體司籌備處職業團體科科員、專員等職務,具備辦理人民團體業務豐富法規知識及實務經驗。本次課程亦邀請現任職於本府政風處吳冠瑩專員為團體講授「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於團體申請補助應迴避、揭露等相關注意事項,以提升團體會務人員相關法規知識,避免團體申請補助觸及相關規範。歡迎人民團體工作夥伴一起報名參加。

課程參加對象及相關報名資訊如下:參加對象:金門縣已立案之人民團體(協會、學會、宗親會、校友會、公會等)所屬會務人員。名額:100人(每團體限1-2名)。報名方式:於上班日時間以傳真(082-320105)或e-mail(郵件地址:shuchin@mail.kinmen.gov.tw)方式報名,報名表請逕自本府社會處網站下載。(報名表傳送後請電洽社會處確認082-318823分機62512李小姐、或62519洪先生)。自即日起至10月20日止(額滿提前截止)。上課時間:11月1日(星期六)上午9:00-16:30。上課地點:金門縣政府多媒體簡報室(請於9點前完成報到;另為響應環保,請參 訓學員自備環保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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