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蔡易餘成功爭取公地放領 落實還地於農 與農民站在一起

[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子榮/嘉義報導

11月21日賴清德總統宣布「重啟公地放領」政策,該政策源自10月14日總質詢時,立委蔡易餘向行政院長卓榮泰強力要求,當場堅定主張:「公平不該有地區之分,這項還地於農的德政,必須擴及全國,照顧農民。」

因二二八事件陰影及傳統共耕習慣,許多農民錯過了土地登記時機,世代耕作田地一夕間收歸國有,歷史上的不義,許多農民守護土地一輩子,卻拿不到一張屬於自己的權狀。

西元2008年因天災考量全面停辦以來,這項政策經過17年,終於在立委蔡易餘建議政府之下,決定重啟改革,將土地還給真正耕作的人。

適用對象為針對1976年9月24日以前已經合法訂約、代代耕作,至今仍在承租務農的農民朋友,符合以下條件,即可申請公地放領:
1.農地繼續農用(土地需維持農業使用)。
2.承租人是自耕農(必須是本人耕作,不可轉租)。
3.符合國土復育及環境保育(非位於環境敏感或災害潛勢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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