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聞雲]記者 陳易白/新竹報導
為協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家庭改善居住環境,新竹市政府持續配合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計畫」,提供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其中修繕住宅部分,市府今(115)年每戶加碼3萬元,最高補助15萬元,以減輕族人居住負擔,讓市民住得更安全、安心。申請期間自3月2日起至4月30日止,有需求者可向戶籍所在地之區公所申請補助。
居住安全是城市治理的重要基礎,尤其對經濟弱勢原住民族家庭而言,一筆修繕補助往往就是改善生活品質的關鍵。市府在中央原有補助基礎上再加碼3萬元,將修繕補助提高至最高15萬元,盼能實質協助族人改善漏水、壁癌、結構老舊及基礎設備損壞等問題,降低居住風險,提升生活尊嚴。市府也將持續落實社福及原民相關資源,打造更完善的支持網絡,讓原住民族家庭在新竹市安居樂業、穩定發展。
當房屋老舊卻無力修繕時,往往成為家庭沉重的負擔。市府希望透過這項加碼補助,讓族人在面對居住困難時不再孤單,有市府作為最堅實的後盾。本計畫建購住宅每戶補助24萬元,修繕住宅每戶最高補助15萬元。申請人須為成年人或未成年已婚且具行為能力之原住民自然人,並符合房屋所有權人、具原住民身分之配偶,或申請修繕住宅補助之全體繼承人等資格。建購住宅須於取得建物次年度起算3年內提出申請,且全家人口均無其他自有住宅;修繕住宅則須為屋齡超過7年之自有住宅,因老舊或設備損壞亟待修繕,且近5年未曾接受本要點補助。
本案申請期間為115年3月2日至4月30日止,逾期不再受理,受理地點為戶籍所在地區公所。區公所受理後,將由市府召開審查會議,依家戶經濟狀況排定補助順序;如年度經費不足或申請案件逾核定額度,將優先補助符合住宅法第四條所定經濟或社會弱勢身分者。本計畫依原住民族委員會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購及修繕住宅作業要點暨本府115年度補助經濟弱勢原住民建構及修繕住宅計畫辦理,申請資格及詳情請洽各區公所或至新竹市政府民政處官網-查詢。
東區區公所:03-5218231轉225
北區區公所:03-5152525轉235
香山區公所:03-5372472
新竹市政府民政處:03-5216121轉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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